醫保局回應個別藥品漲價:市場調節不充分等導致
中新網8月22日電 針對個別藥品價格漲幅較大的情況,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今日回應稱,由於市場調節機制不充分、上遊原料藥壟斷漲價,以及工成本投入增加、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等客觀的成本因素導致個別藥品漲幅較大。

圖為民眾排隊取藥。中新社記者 張添福 攝
22日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例行吹風會,介紹加強常用藥供應保障和穩定價格的措施有關情況,並答記者問。
陳金甫表示,藥品保供穩價,事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,也是社會高度關切。針對常用藥價格上漲的問題,醫保局會同多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舉措,包括:健全藥品價格供應監測預警機制;對重點品種進行價格成本專項調查,開展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;推動質量一致性評價,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試點,開展抗癌藥談判;擴大醫保目錄,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;加強藥品領域價格監督檢查和原料藥的反壟斷執法,嚴肅查處冰醋酸和撲爾敏原料壟斷案,對部分原料藥涉嫌壟斷立案調查。
陳金甫稱,通過上述措施,目前藥品價格總體保持了穩定,特別是一些具有重要臨床價值的藥品,通過帶量采購,醫保的準入談判,價格大幅度下降。
針對個別藥品漲幅較大的情況,陳金甫表示,藥品漲價有以下幾個原因:
一是市場調節的機制還不充分。漲價藥品多數具有市場容量小、競爭不充分的特點,往往臨床必需,缺少替代,容易出現“以缺逼漲”的態勢。
二是上遊原料藥壟斷漲價。一些藥品或者是原料藥生產環節高度集中,原料藥分銷的渠道容易被控制,通過壟斷控銷來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。
三是有客觀的成本因素。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、產品質量水平提高、環保投入增加,也產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,對於曆史價格低的藥品影響較大。
陳金甫透露,醫保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藥品價格的穩定工作,努力保障臨床用藥的供應穩定和價格合理。
一是積極應對當前藥價過快上漲。對於不合理的漲價將約談敦促企業主動糾正。采取公開曝光,中止掛網、失信懲戒等措施,直至依法依規實施處罰。
二是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,綜合運用監測預警、成本調查、函詢約談、信用評價、信息披露、暫停掛網、違法處罰等措施,引導企業合理定價,自覺規範企業的行為。
三是著眼於治本之策深化改革。包括深化藥品集中采購機制改革,加快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試點,建立價格和招標采購的信用評價和激勵懲戒措施,促進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。
作者:小編